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254 号)的文件精神,明确教学实验室安全防范的重要意义,防患未然,切实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教学实验室优良的安全环境,保证教学等工作的正常进行,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教学实验室安全防范责任制,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实验中心(实验室)责任人是本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的安全工作指导、督查,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按照本人的岗位职责,逐项落实安全防范规定要求,经常查找并排除潜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安全活动或行为;对任何潜在隐患和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