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教高函〔2019〕454 号)精神,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部署,我校自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开展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验室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队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预算经费及运行经费等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培训、教育与准入的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实验室分布,危险源的种类数量、釆购、存放、使用、处置、管理人台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危险化学品仓库、实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演练的内容、次数、人数,实验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实验室安全档案等情况)。
二、检查安排与要求
为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确保教学实验室教学秩序平稳,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点面结合,责任到人。此次专项检查以院(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院(部)自查
请各有关院(部)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教学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重点排查,杜绝教学实验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稳定。
请各有关院(部)将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形成总结报告,于2019年10 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yjwc@163.com。
2.学校抽查
学校教务处会同保卫处将在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期间,采取现场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部分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教 务 处
2019年9月27日